监察处

 监察处是院监察和监督审计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
    1、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院行政监察工作。

    2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组织和协调反腐败工作。

    3、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洁教育,调查、处理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,对处级及其以下领导干部进行监督,受理职工的申诉。

    4、监督院务、处务公开,负责审计工作。

    5、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,监督院基本建设项目,大型设备和大宗物资的购置。

    6、负责来信来访工作。

    7、负责与国家林业局和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,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笔名: